【明報專訊】及時雨信貸3名時任及前任職員串謀拍賣公司董事,在一宗丁屋拍賣中訛稱外來買家出價未及底價,勸退買家後再以底價400萬元將物業售予及時雨職員。4人早前被裁定串謀詐騙罪成,昨在區域法院被判240小時社會服務令。法官稱他們非「狡詐之徒」,判社服令是「寬嚴並濟、恩威兼施」。
訛稱未及底價 勸退價高者
4被告依次為及時雨信貸有限公司貸款文員黃麗敏(33歲)、及時雨經理孫立基(49歲)、環亞物業拍賣有限公司獨資董事兼股東曾傑俊(54歲)、及時雨前助理總經理戎文碧(44歲)。其中首被告為次被告未婚妻,兩人現仍居於涉案西貢單位。
法官沈小民判刑表示,案件參與者明顯不止4名被告,而香港文明社會不會接受不公平行為,一旦有人破壞公平公正、價高者得的拍賣遊戲規則,會令香港與文明社會愈走愈遠。但考慮到各被告誠信蕩然無存,難以再在行業立足,多年努力毁於一旦,案件亦令家人陷於水深火熱,而案情嚴重程度輕,對受害人亦無大損失,只是失去購買「筍盤」的機會,故判各被告社會服務令。
控罪指他們於2017年2月2至23日期間,與其他人串謀詐騙有意購西貢大埔仔村某2樓連天台的買家未符底價,誘使對方放棄,以讓黃麗敏以400萬投得該物業。
【案件編號:DCCC25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