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8-18
明報
【明報專訊】36歲姓吳女子本月1日在旺角花園街158號華園大廈劏房觸電亡,其新婚5個月的丈夫Kenny稱,業主事後「連最基本道歉都冇」,「諗住可以拖住呢個老婆行到最後,令佢幸福,可以白頭到老,點知……」電器工會理事長稱,涉事劏房欠缺獨立配電箱,漏電時全無保護。
機電署證接地裝置不符規定
機電署發言人稱已完成調查,事故原因涉及一劏房的電力裝置發生電線短路故障,而屋內的接地裝置並不符合相關規定。
Kenny說,妻子為人爽直、孝順,對家人照料無微不至。二人婚後生活開心,有計劃生兒育女,「想有自己一個家,但𠵱家實現唔到」。他說妻子租住涉事劏房約10年,主要為方便同從事飲食業的母親「落場」時休息及相聚,婚後未有退租,「唔係無地方住,全為一個孝字」。當日他接獲妻子同事電話指她沒上班,即駕車往查看,見房間開了燈,以為有賊入屋,遂叫鄰居報警。
稱業主沒道歉 只問續租否
Kenny形容,踢開廁所門後見妻伏在地上,臉貼牆,雙腿僵硬發紫,「一望就知道佢走咗」,伸手觸摸時仍有微弱電流。他說不希望同類事件再發生,會追究到底,「已喊到一滴眼淚都無,得番嬲,點解因為你哋疏忽,搞到我哋𠵱家咁?」他說,外父因喪女而情緒不穩需求醫。業主一直未有交代意外成因,亦未有道歉,只說會派水電工維修,又問他會否續租。Kenny常會帶着妻子手機,「好似覺得佢陪緊我、無走過」。
港九電器工會理事長駱癸生稱,涉事單位分成4個劏房,初步檢查單位只有一個大電箱分電至各房間,劏房欠缺接地及分支保護裝置,以致漏電時無法截電,認為裝設整個分電裝置的人,絕不符合電工的最基本要求。他認為每個劏房應有獨立配電箱,再由MCB(小型過載斷路器)獨立保護每組供電,如熱水爐、冷氣、電燈、插座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