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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美聯利嘉閣研臨約加「新冠」條款

【明報專訊】地產代理監管局(下稱地監局)日前就發出一份「2019 冠狀病毒病條款範本」供業界參考,建議於臨約內加設一旦買賣一方感染新冠肺炎,可將正式交易延期或經書面通知取消交易,並退回臨時訂金。本港多間地產代理行表示,會積極研究條款建議,考慮加進臨時合約內。 地監局的條款範本顯示,若買方或賣方因感染或疑似感染新冠肺炎,而被隔離或檢疫、若買方或賣方律師的辦事處在隔離令下關閉、若政府發出活動管制或禁足令等情况下,而未能於指定日期前簽署正式買賣協議,成交日期將延期至出院或不再需要隔離後。任何一方可以書面通知廢除交易,買方有權獲退回已支付的訂金。 地監局公布可退訂範本予代理 對於條款建議,本地龍頭代理行之一的中原地產表示歡迎並會積極研究。中原地產亞太區副主席兼住宅部總裁陳永傑表示,加入相關條款有效避免因新冠狀病毒引起的紛爭,於買/賣/租及代理各方同意下,加入相關條款有效保障各方利益。事實上,早於今年2月,中原亦就政府推行的新檢疫措施建議公司代理於臨約中加入相關條款以保障三方利益。就近日地監局發出的通告,將會積極研究,並尋求法律意見,考慮加進臨約內。 另一龍頭代理行美聯,該集團住宅部行政總裁布少明亦稱,現時已向公司代理發出內部通知,指示同事需要向買賣雙方說明有關條款,讓客人選擇是否有需要將條款添加至臨約中,現時並非硬性規定,但強調需令客人知悉自己擁有相關權利。布續指,雖然「中招」機會微,但公司早於今年2月至3月已有相關條款安排,惟字眼與地監局範本稍有不同。 利嘉閣地產總裁廖偉強表示,公司自疫情開始已有相關附件予同事使用。附加條文訂明賣方和買方同意假如該臨約內所列的立約人,因被任何政府機關強制隔離和被要求檢疫或醫學監察以致未能依期履行合約,雙方同意下可延期交易。廖指地監局為持牌人擬備了條款範本作參考,會再研究範本中取消交易的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