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及時雨信貸有限公司兩名信貸部員工,涉串通同公司任職友人及拍賣行東主,在一個村屋單位「銀主盤」的拍賣會上「打龍通」,最終使其中一人用低於估價五十萬元購入單位。四人否認串謀詐騙罪,區院經審訊後昨判四人罪成,並押後至二月十一日聽取辯方求情及判刑。
戶口存款與訂金一致
四名被告依次是黃麗敏(三十三歲)「及時雨」的貸款文員;孫立基(四十九歲)「及時雨」經理,黃是孫下屬及未婚妻;曾傑俊(五十四歲),環亞物業拍賣有限公司獨資董事兼股東;戎文碧(四十四歲),「及時雨」前助理總經理。控罪指,四人於一七年二月二日至廿三日期間,串謀詐騙某些有意購入西貢大埔仔村一個連天台物業的人士,目的使該物業以四百萬元售予黃。
法官認為黃、孫二人明顯早有協議,而且知道黃必然能以四百萬元購入涉案物業,否則不會預先開設銀行戶口,準備好剛巧一成的訂金,待拍賣到物業後支付;曾作為拍賣會的主持人,定知道賣方的最低底價為四百萬元,並刻意阻止其他買家以高於四百萬元投得物業;戎的電話訊息則可見她在拍賣會,就其他賣家的動向,向黃、孫通風報信。
法官認為四名被告是合謀虛假地營造公平競爭的氣氛來欺騙公眾人士,協議亦屬不誠實及違法,故裁定他們罪成。除了第四被告戎文碧因要協助兒子的學校舉辦活動,特別獲准保釋至明天才歸押外,其餘三名被告則需即時還押。案件編號:DCCC 252/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