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前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蘇錦樑胞弟蘇錦威涉欺詐2,000萬元物業按揭貸款案,昨續審。
其中1名遭冒簽將物業抵押的業主供稱,她曾與被告蘇錦威對質及要求解釋,蘇只表示事情沒她想像嚴重,並表示會解決。
曾與蘇錦威對質 蘇稱會解決
首被告蘇錦威(42歲),報稱法律文員,被控2項欺詐及1項使用虛假文書副本罪,他亦與任職法律行政人員的次被告蘇潤餘(49歲)另被控1項洗黑錢罪。
控方證人業主吳蕭昨供稱,她於2014年7月與丈夫以公司名義購入上環1個逾千萬元的物業,並委託首被告任職的梁家樂律師行處理交易,惟直至2015年6月仍未取得樓契。吳後來得知樂天信貸按揭有限公司於同年3月2日入稟高等法院向她與丈夫及公司追債,吳遂致電首被告,首被告當時回應指事情不嚴重,「他叫我不要怕,不是我想像中嚴重,他說他會解決。」
控方昨向吳展示一份授權書副本,授權首被告處理上述物業及使用公司印鑑。吳供稱,該授權書副本的簽名為她的簽名,但她從未簽過上述授權書,亦未曾見過授權書真迹,或當中內容。
法官:勞潔儀;案件編號:DCCC 415/18;今續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