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0-11
經濟日報
施政報告即將公布,房地產協會提交建議,包括將收地補償價劃一以甲級農地再上調後收地,並推行換地權益書(Letter A/B)制度,作為中期土地供應來源。
協會原則上支持政府使用《收回土地條例》,在收地賠償方面亦改變現時分為不同區域不同價錢收地,而是以向所有農地持有人劃一以甲級農地補償價徵收,即現時為每平方呎1,389.6元,並應適當上調金額水平。
所收回農地 只能建公營屋
而所有收回的農地只能建「公共用途」的公營出租屋,不能轉售予發展商建私樓。
不過協會指推行收地未必暢順,有機會出現司法覆核,令發展時間長達10年以上,協會認為,政府推行土地共享計劃或者重行換地權益書(Letter A/B)輔助收地,前者容許土地持有人及政府可分配一定比例,如4成私營、6成公營方式發展住宅。
建議釋祖堂地 降出售門檻
房地產協會執行委員會主席彭一庭指,認為可以減少司法覆核,而協會執行委員會副主席葉少明則指,業界商討同意「六四比」為合適比例。
同時,協會亦建議釋放新界祖堂地,降低同意出售祖堂地的門檻由所有成員同意,降低現在至8成。
在長期規劃方面,則發展洪水橋、新界北及元朗南為都市副中心計劃,以產業先行方式發展。同時,短中期透過組裝合成法,改裝35間空置校舍為過渡性房屋,將會提供4,700伙。
有傳政府擬推「港人港樓」措施,協會會長黃俊康指,個人支持政府建議,但認為措施作用不大,推出亦只可作為臨時措施。至於協會執委會主席郭海生則指,措施或對新移民產生不公平的現象。
作者:余敏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