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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聯倡設「分工平台」 加快建過渡房 稱機構或不懂程序乏協助 籲政府協調NGO合作

【明報專訊】基層市民住屋問題嚴重,政府推出過渡房屋政策接近3年,今年初調高過渡房屋供應目標至未來3年1.5萬個單位。一直牽頭參與過渡房屋的香港社會服務聯會,其業務總監黃健偉接受訪問稱,現行由各非政府機構(NGO)在每幅土地申請興建過渡房屋的做法不太理想,難以有效率做到具規模單位供應,建議政府仿效外國設立「社區土地信託平台」,由平台統一租用土地,並採取「分工合作」模式,上游的NGO負責申請、設計及建造工作,並交予下游的NGO負責編配、營運及管理單位,以加快進度及減省成本。 明報記者 黃俊鋒 倡效外國設平台 統一租地 根據運房局資料,截至今年3月由不同NGO營運的過渡房屋單位約776個,其中社聯正展開多個以組合屋形式搭建的社會房屋項目(見另稿)。黃健偉說,過渡房屋政策是希望為基層提供可負擔單位,根據一項調查,入住過渡房屋的基層市民與租住劏房比較,前者平均月租為3336元,較劏房便宜29%,單位人均居住面積為117平方呎,較劏房多約42%。 多NGO求助 「重複社聯舊路」 回顧過去籌辦社會房屋的工作,黃健偉稱社聯「見步行步」,由申請、招標、建築至營運均由零做起,最困難的是要處理技術問題,「以前連招標都不熟悉如何處理,現在已有效率得多」,但隨着近年有更多政府或發展商閒置土地均可用作發展過渡房屋,不少NGO參與後,卻發現不清楚如何處理項目的發展程序,而且小規模的NGO亦未必有建造、項目管理等專業人員協助,結果紛紛向社聯查詢,「(社聯)是希望過渡房屋可以做到一個經驗出來,但現時是將不同土地分給不同的NGO,然後每個NGO都重複社聯過去兩三年前的舊路」,認為有關做法「不是太理想」。 黃健偉表示,運房局轄下過渡性房屋專責小組已積極參與每個項目,亦有設立50億元的基金負責推行項目,但預期未來每個項目仍會遇上不同的技術問題,他建議政府可在新增的5000個過渡房屋單位中,仿效外國經驗,設立一個社區土地信託平台,統一租用不同土地發展項目,並透過分工合作,具規模的上游NGO負責申請、設計及建造工作,然後設立評審等程序,將項目交予下游的NGO透過其地區網絡,負責招租、營運、物管等工作,「這種形式就毋須每個機構都由頭做到尾」。 倡上游NGO建造 下游營運 黃健偉又稱,由於NGO未必有專業人員駐守地盤,以社聯南昌街項目為例,都是以友情價邀請測量師代表監督承建商的地盤工作,「但他始終不是NGO,可能大家對要求方面會有一些不同看法」,這種架構下會較易出現溝通問題,認為政府日後可加強協調工作,例如透過公營部門代表NGO,負責監督地盤的建造流程。 建議設過渡房土儲 增透明度 他續說,若能夠有數幅土地統一發展過渡房屋,組合屋生產成本亦較每個地盤單獨發展低,建議政府增加透明度,設立過渡房屋的土地儲備,讓業界知悉地點及估算潛在單位供應數目,令公營房屋短缺下,過渡房屋仍可持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