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7-12
經濟日報
【本報訊】由投資者盧華收購的上海街舊樓,早前獲土地審裁處批出強拍令,但小業主上訴要求暫緩執行,昨日法院回駁,並要求兩名小業主各自支付盧華30%訟費,稍後將進行強拍。
上月獲批1.18億強拍
資料顯示,投資者盧華近年收購上海街58及60號舊樓,於2012年申請進行強拍,強拍令在6月份獲土地審裁處批出,但持有上海街58號地舖的小業主資深舖位投資者譚炳寅等兩名小業主不服,認為估值偏低並申請暫緩執行強拍令。
不過,法庭昨日頒下判辭,指出小業主雖然就現況使用價值及重建價值的差異,花了不少時間進行爭議,但不能夠成功挑戰申請人所提出估值的合理性,而法庭亦認為估值的爭議花費不少時間及訟費,認為兩名小業主有責任為申請人支付6成的訟費,各自攤分為30%。
上海街58及60號在6月准以低價1.184億元進行強拍,樓面呎價約6,941元,隨着暫緩令撤銷,該強拍程序可望在短期內完成。現時盧華等亦持有比鄰62至64號等舊樓,預計可合併地盤至約5,500平方呎,可建為5萬平方呎的商住大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