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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月 2, 2024 星期四 多雲 24° 87%

同志與伴侶申公屋被拒 覆核勝訴

【本報訊】已婚男同性戀者與伴侶以家庭名義申請公屋,遭房委會以兩人關係不符夫妻定義拒絕,男同性戀者早前提出司法覆核,高院昨頒判詞,裁定房委會做法屬違憲。 申請人Infinger Nick,答辯人房委會。法官於判詞中指出,申請人無法以「一般家庭」名義申請公屋,屬基於性取向的差別待遇,而房委會以維護傳統一男一女組成的家庭觀念,作為有關配偶政策的差別待遇主要目的,可以說是合理。法官亦認同足夠的房屋供應對傳統家庭有利,將已婚同性伴侶排除於「一般家庭」之外,的確可防止傳統異性伴侶的公屋資源被分薄。但法官認為,房委會無法提供數據,指出若接納已婚同性伴侶的申請,一般家庭的輪候公屋時間將延長多久,以致法庭無法判斷,配偶政策對於異性伴侶輪候公屋時間的影響有多大,亦因此法庭不認為有關政策是一個合比例的手段,以維護傳統家庭觀念。 法官指維護傳統家庭觀念並不能將配偶政策合理化,而單純的行政效率更加不能成為合理理由,因為房委會的公屋政策,宗旨是為了解決低收入家庭的住屋需求,而法官認為同性伴侶的住屋需求不會較未有子女的異性伴侶為低。再者,法官亦不認為要核實海外結婚同性伴侶的關係,會構成任何行政困難。 官裁定房委會違基本法 法官故裁定申請人勝訴,並裁定房委會做法屬違法及違反基本法,下令推翻原有決定,並將有關申請發還房委會重新商議。法官強調若房委會接納申請人的公屋申請,其輪候位置應重返他提出是次司法覆核當日的位置,房委會並需支付訟費。房委會發言人表示,需詳細研究判詞及就判決作出適當的跟進行動,現階段難以估計判決對公屋需求的影響。法官:周家明;案件編號:HCAL2647/18。 責任編輯:黃懌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