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6-23
星島日報
(星島日報報道)地監局於上月作紀律研訊,並有3名代理因違規被罰停牌,其中有代理因代客墊支,遭受罰款及吊銷牌照四周,同時亦有兩名代理,在明知該住宅有兩名業主下,但只與其中一名業主促成租賃,均被罰停牌1個月。
地監局於上月再度進行紀律研訊,並於昨日公布部分紀律研訊結果,共涉約20宗,並大部分為書面答覆。當中有3名代理因違規被罰停牌,其中一名凌姓代理,因沒有遵守《操守守則》第3.2.1段,提供及提出提供貸款予一手住宅的準買家,即代客墊支,目前遭譴責、罰款1萬,以及暫時吊銷牌照4個星期。
至於1名楊姓代理,沒有遵守《操守守則》第3.7.2段,在明知該住宅有兩名業主的情況下,只以其中一名業主的名義促成物業租賃,目前被該局譴責,以及暫時吊銷牌照1個月。
此外,另有1名鄭姓代理,在明知該住宅有兩名業主的情況下,只以其中一名業主的名義促成物業租賃,目前亦被局方譴責,以及暫時吊銷牌照1個月。
至於大型代理行於上月亦錄得違規個案,中原於上月共錄得兩宗,包括向報館提供屬虛假或具誤導性陳述的新聞稿,被罰款6000元,以及安排或准許發出屬虛假或具誤導性陳述或詳情的廣告,則被罰4.2萬。
至於利嘉閣由於沒有在其就物業發出的廣告中,清楚及可閱地述明有關廣告發出或更新的日期,目前被局方譴責及罰款3000元。
美聯亦錄得兩宗違規,包括安排或准許以有別於客戶所指示的價格,並宣傳有關物業,被罰款9000元,以及在發有住宅的樓面面積廣告時,沒有遵守該局發出的指引、沒有在代理協議 內有關有效期屆滿日的條款上,清楚填上日期,合共罰款6000元。
同時亦有不少代理行,於刊登物業廣告時違規,其中荃威地產沒有在物業發出的廣告中清楚列明物業編號,遭罰款1500元。港城物業沒有在廣告中清楚列明物業編號更新日期,被譴責及罰款6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