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6-18
經濟日報
泰林第二代掌舵人之一林作為的逾2億元遺產爭產案昨續審,遺孀一方昨盤問女友時指,其名下曾先後持有7個物業,大部分由林出資,因此屬林擁有。女友反駁指物業以其名義登記,即是林送贈她的。
原告為死者林作為(60歲)的妻子林蔡惠英,及兩名兒子林偉力和林偉健;答辯人為林的同居女友譚雪梅。原告一方昨盤問譚時指,譚曾經先後持有的7個物業,大部分均由死者出資購買,雖以譚的名義登記,但實際上物業由死者擁有。譚否認說法,並指物業以其名義登記,即是林送贈她的。
原告一方指,譚於多年的買賣中賺取逾1,200萬元差價,譚同意說法。原告又指,2002年時譚所持有的其中4個物業至少市值共3,400萬元,譚指無法估計,但強調當時樓價大跌。
律師:死者登門立遺囑時健康
另外,曾見證及替死者草擬兩份遺囑的律師甘鴻明昨於原告一方盤問時供稱,死者於1999年到律師樓要求立遺囑,表明將所有遺產由女友譚雪梅繼承,當時死者健康及有能力立遺囑。
原告一方則指死者立遺囑前個半月,已被醫生形容為無能力處理任何工作。甘回應指,死者當時的指令很簡單,除非死者的情況惡劣至語無倫次,否則仍可立遺囑。
法官:陳嘉信;案件編號:HCAP5/15;今續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