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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息不還本」條款各異 罰息期或需延長

2020-02-19    經濟日報
【本報訊】銀行陸續推出「還息不還本」申請,銀行之間條款細節各有不同,包括渣打要求若借貸人申請時尚未結束罰息期,便須因應過渡期長短以加長罰息年期。 多間銀行推出物業「還息不還本」安排,各有不少申請細節需要留意及及早查詢。其中渣打按揭客戶,該行的員工、定息計劃及資產按揭並不適用,且要留意工商舖貸款,也只限甲及乙級寫字樓、面向街的地舖才可獲考慮獲批。 其次,該行要求如在罰息期內申請,相關罰息期需要因應延長,同時除選擇一般「順延」供本外,也可選擇維持在供款年期不變下,將過渡期後的供款額增大。 可能不適用於按保貸款 中銀 (02388) 方面,要求申請的按揭所有申請人,包括借款人和擔保人均須簽署同意下,才可申請「還息不還本」。 滙豐及恒生銀行 (00011) ,分別於今日(19日)及下周一(24日)才接受申請,有意申請的借貸人可往分行填寫表格或致電熱線處理。 至於其他中小型銀行,限制條款也較多,包括東亞 (00023) 和工銀,據知,還息不還本安排並不適用於涉及按保貸款的申請,當中東亞亦會為物業進行重新估值,要求貸款額不多於樓價的6成。而工銀則限制順延供款期後,總供款期不可多於30年,意味原供款期已達30年上限的按揭並不適用。 責任編輯:楊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