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1-27
經濟日報
【本報訊】政府向立法會講解土地共享先導計劃,發展局局長黃偉綸透露,若果申請方案不獲由非官方人士組成的顧問小組支持,將不會提交行會審議,變相給予顧問小組否決權。
據政府公布的土地共享流程,發展商須先提交計劃予公務員團隊組成的中央小組審批,然後再交非官方人士組成的顧問小組提供意見,再由特首及行政會議批出原則性支持後,才能夠進行法定規劃程序。
黃偉綸:有機引補地價仲裁
昨日在發展事務委員會上,有議員質問,若果顧問小組否決建議,政府會如何處理,並強調審批過程須公開公正。
黃偉綸則解釋,在實際操作的時候,小組不會表明不支持,而是要求更多解釋,因此申請人需要跟中央小組商討修訂,項目不會上行政會議審議。根據當局這個說法,意味着顧問小組擁有某程度的否決權。
另外,對於政府規定補地價設18個月時間,黃偉綸則指,當局願意引進補地價仲裁可能性,但不想令計劃過於複雜。
同一個會議之中,有議員就發展棕地提出疑問。發展局常任秘書長甯漢豪解釋,政府計劃今年底前完成160公頃高發展潛力的棕地檢視,傾向以公營房屋發展,由政府主導收地,在公布有關位置後,便會在土地共享的範圍內剔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