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知名粵菜酒家福臨門第三代負責人徐德強,被指替福臨門(九龍)酒家有限公司作為擔保人借款,並以山林道一物業作抵押。徐及公司日前遭入稟高等法院指欠款未還,要求收樓及追討逾300萬元。
負責人抵押物業 原告求收樓
原告尚誠融資有限公司,答辯人福臨門(九龍)酒家有限公司及徐德強。入稟狀指,原告與首答辯人於2019年9月13日,以位於尖沙咀山林道環海大廈一物業作抵押借貸,並由第二答辯人作為擔保人,原告指基於答辯人未有還清款項,遂入稟要求收回按揭物業。
入稟狀未有提及所涉借貸金額,但原告指追討款項逾300萬元,並要求法庭頒令兩名答辯人支付懲罰性訟費。
入稟狀編號:HCMP669/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