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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署:重建密度高於原有 需補價

2014-06-26    經濟日報
【本報訊】地政總署昨發出新作業備考指引,設有「不多於一座房屋」發展限制的地契,若重建後的發展密度高於原有建築物,發展商便要補地價,但現時已重建的項目則可獲豁免。 地署發新作業備考指引 終審法院早前就九龍城南角道重建項目頒下的判詞,對政府租契內「房屋」的定義作出全新詮釋,「房屋」由以往被理解為一座只有一正門及一逃生出口的建築物,改為須參照政府租契定立時的狀況。 地政總署因應上述的變化,昨天亦發出了新作業備考指引,指出該署將會按照地皮現有的建築物種類及特性,作為是否需要補地價的參考。 若果重建後的建築物,其建築物高度超出現有建築物的限制,發展商便要就多出的高度支付補地價;若果地盤的建築物已經被拆卸,該署則會按照舊有批出的地契限制作為參考。 已獲批重建 可獲豁免補價 不過,若果有關建築物已經獲批准重建,或有關的建築圖則已經獲批,即使重建後的建築物發展密度,包括建築物高度及樓面面積,高出地契所准許的上限,發展商可獲豁免補地價。 萊坊執行董事及估價及地產拓展顧問部主管陳致馨表示,由於九龍城及土瓜灣一帶的舊樓,早於戰前落成,不少地契已經遺失,要翻查有關資料存在相當的難度,相信會拖慢市區重建進度,亦會減低發展商收購區內舊樓的意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