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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監嚴懲代理打架行為 違規重罰停牌12周

2019-04-09    星島日報
(星島日報報道)代理搶客毆鬥事件不時發生,一個大埔新盤在去年銷售,曾發生搶客毆鬥事件。當中2名涉案者為持牌地產代理,其中一名被地監局判定違反操守守則,被局方暫時吊銷牌照12個星期及譴責。該局紀律委員會強調,涉案代理的違規行為嚴重損害地產代理的聲譽,令同業蒙羞,必須對其嚴懲,以儆效尤。   據地監局資料顯示,案件於上月19日進行裁決,2名涉案者為持牌地產代理,分別為吳英杰、盧家成,均被指控未有遵守《操守守則》第3.7.2段,在進行一手住宅樓盤的銷售活動時,襲擊另一家地產代理行員工。其中代理吳英杰被地監局暫時吊銷牌照12個星期、譴責,以及須取得局方持續專業進修計畫下的12學分。另外,局方對另一代理盧家成的指控則不成立。   案情指,該2名代理在18年5月尾處理大埔嘉熙的銷售事宜,並在該盤展銷的示範單位入口襲擊另一家地產代理公司楊氏員工。紀律委員會指,據法庭及警方案情撮要顯示,吳英杰和楊氏因銷售物業接觸同一客人,而引起爭執,其間,吳氏先襲擊楊氏,其後盧氏繼而加入襲擊楊氏;吳、盧兩人均認同該案情撮要。另外,該案亦於同年8月兩人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就襲擊一事各自被判自簽港幣1500元,守行為12個月。   紀律委員會指留意到地監局於調查該案期間,涉案2名代理的上司提供的事件陳述,以及當時任職的公司,提供當日調派往該盤進行銷售的員工名單,均支持該2名代理於時發當日放假的說法。紀律委員會認為代理並非不可以或必然不會在放假期間進行銷售活動。   由於吳氏並未有出席作供,紀律委員會指,並不會因此而作出對他不利的推論,但只能倚賴他在法庭承認該案情的撮要,即時發當時是在進行銷售活動。紀律委員會強調,對吳氏的指稱是有充分理據,紀律委員會一致裁定對吳氏的指稱成立。   地監局於判決書指,吳英杰的違規行為嚴重損失地產代理的聲譽,令同業蒙羞,紀律委員會認為必須對其嚴懲,以儆效尤。   至於對盧氏的指稱,雖然盧氏曾參與襲擊事件,惟未有任何語句顯示他當時在進行銷售活動,而提案人亦未能提供其他證據證明他當時在進行銷售活動。紀律委員會認為若裁定對盧氏的指稱成立並不穩妥,因此紀律委員會一致裁定對盧氏的指稱不成立。紀律委員會提醒,2名代理應吸取事件教訓,往後謹記在任何情況下行事都應顧及後果,切勿衝動。   地監局回覆本報查詢指,不宜評論個別紀律研訊個案的裁判結果。每宗個案均由局方轄下紀律委員會的不同成員組成3人小組審理,而不同個案的判罰會視乎案情、違規的嚴重性、求情理由及持牌人過往的違規紀錄等多項因素而決定。   為加強監察代理於新盤銷售點的紀律和執業,局方去年修訂有關持牌人在進行地產代理工作時、干犯任何涉及暴力罪行的發牌政策。在經修訂政策下,這些持牌人被撤銷牌照及不獲發牌的年期將由3年延長至5年。   另外,據地監局統計數字指,該局於今年首2個月對34名持牌人或前持牌人採取行動或作出處分,當中撤銷牌照個案有5宗、暫時吊銷牌照涉及3宗、罰款15宗、訓誡/譴責22宗;同時局方巡查新盤樓盤銷售點約170次、地產代理商舖271次、網上物業廣告104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