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西貢區區議員方國珊早年被捲入套丁風波,涉案地主不滿發展工程涉違法套丁,早年入稟向方及原居民追討相關業權及賠償。法官昨頒下判詞,裁定地主一方勝訴,方國珊須賠償82.3萬元。
官指非誠實可靠證人
原告為已故原地主何淑明的遺產執行人,即孫兒關雄盛;被告包括方國珊及多名原居民。法官於判詞中首先裁定,案中所有原居民於申請興建丁屋時,準備作出或已作出的均屬虛假聲明,是違法行為中的一部分,因此裁定有關發展協議及買賣協議均告無效,各被告需向原告交還物業。
法官又認為方國珊並非誠實可靠的證人,因為她於審訊中不斷改口,嘗試與違法的發展計劃割席,方又解釋她於書面供詞中曾作出多次修改,只是基於手民之誤,但法官認為上述藉口令人難以置信,因為同一「手民之誤」居然會出現在7個不同段落之中。
法官又質疑方於審訊期間,不斷作出有違常識的供詞,例如方聲稱她不知道有關發展項目的性質,但她卻大舉投資約1,200萬元。
法官因此裁定原告一方勝訴,方須向原告賠償逾82.3萬元,各被告亦須支付原告一方的訟費。
法官:陳嘉信;案件編號:HCA26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