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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地雲滙被控違一手例 下月再訊

2019-07-10    經濟日報
【本報訊】新地(00016)大埔白石角項目雲滙,涉沒有在成交紀錄冊列出支付條款的完整資料,遭票控違反《一手住宅物業銷售條例》,案件昨提訊,押後至下月等候法律意見。 被告為雲滙發展商瑞域有限公司,傳票指被告作為新界白石角(東部)科進路12號雲滙發展項目第1期的賣方,於今年3月28日,沒有根據《一手住宅物業銷售條例》第58(1)條備存的成交紀錄冊,列出發展項目期數的指明住宅物業第1座2樓、3樓及5樓的B2單位的支付條款,即「提前付清樓價現金回贈」的條款,違反《一手住宅物業銷售條例》第59(1)(g)及第59(6)條。 成交紀錄未列回贈金額 代表被告公司的資深大律師余承章申請將案件押後5星期,有待被告索取全面法律意見。控方沒有反對,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8月13日再提訊。 資料顯示,雲滙今年3月份重推時,透過招標再加上高額回贈方式賣樓,最終登記在成交紀錄冊上的單位成交價,因為發展商未有列明買家實際取得的回贈金額,令外界難以計算「實際」成交價。 據《條例》顯示,賣方若沒有在成交紀錄冊列出住宅物業的支付條款,包括售價的任何折扣,及連帶的贈品、財務優惠或利益,即屬犯罪,可處罰款50萬元。資料顯示,《條例》自2013年4月底開始實施,被檢控並成功定罪的案例共5宗,全數皆被處罰款。 裁判官:梁嘉琪;案件編號:KTS9343/19;8月13日再提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