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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滙涉違規案 下月中再審

【明報專訊】一手住宅銷售監管局就新地(0016)旗下大埔白石角雲滙,涉嫌於今年3月22日銷售有關項目,沒在成交紀錄冊列出支付條款的完整資料,向新地提出檢控,昨日早上於觀塘裁判法院進行答辯。新地代表律師指希望將案件押後5星期審理,以索取更全面法律意見,控方不反對有關申請,案件將於8月13日再審理。 據傳票控罪指出,新地旗下附屬公司瑞域有限公司於今年3月28日,沒有根據《一手銷售條例》第58(1)條,列明3個單位的支付條款,即「提前樓價的現金回贈」條款。 新地押後以索取全面法律意見 根據《一手銷售條例》,賣方若沒在發展項目的成交紀錄冊列出住宅物業的支付條款,包括售價的任何折扣,以及就該項購買而連帶提供的贈品、財務優惠或利益,即屬犯罪,一經定罪,可處罰款50萬元。 資料顯示,新地雲滙自今年2月底起透過招標形式出售,涉嫌於3月售出的單位中,未有在成交紀錄中顯示完整支付條款,招致銷監局提出檢控。 不過,新地自4月中開始,已將雲滙成交單位的具體優惠清楚列明;以1座7樓A1室為例,成交價2063.3萬元,買家可獲一籃子回贈,其中印花稅現金回贈金額,相等於樓價10%,之前只列出此優惠回贈幅度介乎3%至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