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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樓未脫手 換樓最多借8成

2019-11-06    經濟日報
受惠新按揭措施,市民若「先沽後買」回復首置身份,自住物業可借最高9成按揭。不過如申按時舊物業未完成易手,新單位只能承造8成按揭,入息審批亦較嚴格,換樓者應注意風險。 宜先沽後買 回復首置身份 現時市場常見有兩類換樓情況,先談「先沽後買」,即是業主將首間自住單位沽出後,才購入樓價800萬元新單位居住,這類業主基本上就新買物業申請按揭時,手上已沒有物業及按揭,回復了「首置」身份,可滿足到首置及自住兩項特定條件,視乎入息及還款能力,一般可造最高9成新按保,即可借720萬元。 第二類為現居單位已簽妥買賣合約,但在未完成交易期內,買入新單位緊接換樓。由於新按保是以按揭申請日期為界線,以該情況來說,由於現居單位未完成交易程序,銀行仍視新買物業為業主的「第二間」物業,僅符合自住條件,故此只可承造8成按揭(借640萬元)。 申請人倘有借貸 壓測或嚴格 另外,倘若業主已持有一間自住物業,需要購入第二間物業(予親屬)作自住用途,銀行也可因應酌情審批,可借成數最高也為8成。 不過,如自住物業有按揭抵押,或申請人現有其他物業以貸款人或擔保人等名義供款及借貸,則要進行較嚴格的壓測,視乎申請成數及物業樓價。銀行及按證計算入息限制時,有機會以供款與入息比率(DSR)上限為35%,加3厘壓測比率不可超過45%來審批,意味審批難度及入息要求門檻將要更高,建議換樓人士應預先做好財務預算,以免引致損失。 要留意的是,換樓業主為新物業申請按揭時,必須提交把舊物業沽售的證明文件,如買賣合約及樓契等,當物業已完成出售程序,也要於田土廳登記上反映。 作者:鍾綺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