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今年較早時新樓盤濫用招標成風掀起風波,除令地產建設商會重新訂立新盤招標指引外,更令個別發展商被法庭判罰。一手住宅銷售監管局就新地(0016)大埔白石角雲滙,涉嫌於3月22日銷售有關項目後,沒有在成交紀錄冊列出支付條款完整資料,向新地提檢控;新地承認控罪,被判罰款5萬。
案件昨日於觀塘裁判法院進行耹訊,新地未有派出要員出庭應訊,僅得其代表律師余承章大律師及孖士打律師行代表到場,律師代表承認有關控罪。新地代表律師指,決定認罪是體現集團對社會責任承擔,不單節省法庭時間及公帑,更避免為社會帶來更多爭議,並強調新地一向符合銷監局發出的所有指引,而集團自條例2013年實施以來亦從未觸犯,隨後亦已即時補救,將所有支付條款資料上載到網頁,讓公眾查閱。裁判官判新地須於7日內繳付5萬元罰款。
銷監局:裁決保障買家權益
對是次裁決,銷監局表示歡迎,並認為能提醒發展商,不論以何種形式銷售一手住宅物業,都必須符合一手條例的規定,尤其是成交資料,以確保一手住宅物業銷售安排、交易資料的透明度及公平性,讓消費者權益得到保障。
議員尹兆堅:罰5萬欠阻嚇性
不過,立法會講員尹兆堅認為, 有關控罪最高可罰款50萬元,罰款額5萬元太低,對違法發展商難具阻嚇作用,尤其是地產商違規賣樓,及不依法例作詳盡售樓登記,可帶來龐大利潤,罰款5萬元實在「抵到爛」。
尹續指,2016年信置(0083)旗下大埔白石角海鑽•天賦海灣被控廣告誤導,判罰20萬元,而新地是次被判罰款5萬明顯偏低,認為律政司應以此案例考慮提出上訴。
事實上,新地今年2月起以招標形式推售雲滙,惹來市場關注,據2月及3月成交紀錄冊內的資料,當時只列出印花稅現金回贈的金額相等於樓價介乎3%至24%,以及提前付清樓價現金回贈,但兩項均沒有列明買家可獲得的具體回贈幅度;及至今年4月中開始,新地已於成交紀錄冊列明各單位具體獲得的回贈優惠,顯示買家最高可獲約三成回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