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ur browser does not support JavaScript! In order to see this website, please enable JavaScript!
我們偵測到您的瀏覽器不支持JavaScript!為了可以使用本網站,請開啟JavaScript!
四月 4, 2026 星期六 微雨 25° 84%

50億過渡屋資助計劃 料明年次季推

【本報訊】特首施政報告提出未來3年提供1萬伙過渡性房屋,當局計劃明年第二季推出50億元「過渡性房屋資助計劃」,資助非政府機構興建或改裝過渡屋。 空置住宅單位改裝過渡屋,每伙最多資助20萬元;於空地搭建臨時屋,及非住宅物業改裝成過渡屋,每伙資助上限55萬元。計劃仍有待立法會財委會通過撥款,倘獲批准可於明年第二季正式推出。 非住宅改裝 每伙資助上限55萬 資助計劃將就必需的工程,向非政府機構(NGO)提供一筆過資助,包括把空置工廈、學校或住宅改裝成過渡屋,及利用「組裝合成」建築法興建過渡屋。運輸及房屋局向立法會提交文件,指申請者可就單一項目,分階段申請資助款項,涵蓋地盤平整、臨屋搭建、鋪設喉管、內籠裝修等14個工程細項,但不包括日常運作、保養開支及社會福利服務等開支。 當局認為,過渡屋項目須按收回成本原則,以非牟利形式營運。至於不屬資助範圍以內的開支,政府建議NGO可利用過渡屋的營運及租金收入,扣除相關開支;而NGO需把項目所得盈餘,再投資於過渡屋的改善工作或其他項目,及事先獲局方批准推展的其他社福用途。 租金方面,局方認為過渡性房屋的租金水平,應較市值租金低,但會按個別項目的情況釐定,並在政府及NGO雙方議定後,在資助協議中訂明,一般營運期不少於3年,倘特殊情況,則營運期可較短,但資助額或較低。 資助計劃的審批人員,由運房局副局長領導的評審委員會負責,成員包括官方代表及非官方委員,當中會審視申請者的經驗及能力,及項目推展時間等。當局亦會就獲批撥款項的推行進度,向立法會提供年度報告交代。 截至今年9月底,現有過渡性房屋單位總共有622伙,當中最大型的項目是房協位於漁光村的「暫租住屋」,提供217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