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0-24
經濟日報
【本報訊】近年公屋戶接受租金援助的個案有上升趨勢,去年錄得1.77萬戶,較2014年升34%。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陳帆稱,房委會每兩年會覆檢租援戶資格;也會安排長期接受租援的住戶,調遷至租金較平的單位。
全港約76萬公屋戶當中,倘租戶因暫時經濟困難而未能負擔租金的公屋住戶,可參與房委會「租金援助計劃」,合資格者可獲減租25%或一半。當局回覆立法會議員質詢時披露,過去5年參加房委會租金援助計劃的租戶數目反覆上升,2014年錄得1.32萬戶,2015年就約1.6萬戶,2016年回落至1.56萬戶後,但2017年又升至1.68萬戶,2018年更增至1.77萬戶。
連續4年受助 需遷平租單位
陳帆回應質詢時稱,倘租援戶連續4年接受租援後仍需援助,如有合適單位,需遷至租金較低單位。而受重建或清拆影響住戶,房委會除分配接收屋邨單位予有關住戶外,只要有合適單位,受影響住戶亦可選擇提早遷往任何地區公屋單位。
陳帆又稱,房協去年9月1日起推出租援計劃,讓有短暫經濟困難的租戶可申請減免一半租金。房協同樣每兩年就租援戶資格進行覆檢,決定是否繼續批出租金援助。截至今年9月,共有534個租戶獲批租金援助;有長期經濟困難的租戶,則可申請調遷至房協轄下租金較低的屋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