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6-20
明報
【明報專訊】就一手空置稅,政府首次透露有關一手現樓貨尾單位的比例,約9000伙貨層當中,以實用431方呎或以下的細單位佔最多,佔整體超過三成,而政府亦重申,認為以「入伙紙」作為計算空置稅的基準較為合適。
政府指入伙紙計空置稅較合適
運輸及房屋局長陳帆昨日回覆立法會議員提問時指,至今年3月31日,全港共有約9000伙貨尾單位,而在該批單位中,實用431方呎以下的A類細單位佔最多,涉2800伙,佔整體約31%;其次為實用431至752方呎B類單位,涉2600伙貨尾,佔29%,而753至1075方呎的C類中型單位,則有800伙,約佔整體9%,是各類物業中佔比最少的。此外,實用1076至1721方呎的D類單位,約有1200伙,佔整體約14%;實用1722方呎或以上的E類單位,則有1500伙,佔比約17%。
另外,過往發展商都有不少有關一手空置稅的意見,包括把豪宅及中小型單位分開處理,以及以單位獲批「滿意紙」後計算,而非政府所提出由批出「入伙紙」後計算。陳帆重申,如何界定何謂中小型單位可能甚具爭議,相對於因應單位面積訂定不同稅率,該局認為一個劃一而有足夠力度的稅率較為簡單易明。
此外,政府認為以「入伙紙」發出日期為參照點來決定發展商何時開始申報單位狀況是合適的做法,主要是因為單位已獲發「入伙紙」,原則上代表該單位已可供人入住和使用,發展商亦可選擇在單位獲發「入伙紙」後出租單位,發展商毋須待取得「滿意紙」後方出售或出租單位;如以「滿意紙」發出日期為參照點,該局擔心有可能出現規避情況,包括延遲申請「滿意紙」,甚至以有關單位只作出租用途為理由,不向地政總署申請「滿意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