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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房局:空置逾6個月 徵空置稅

2019-03-16    經濟日報
【本報訊】政府即將就一手樓空置稅草案提交立法會審議,運輸及房屋局指,會要求獲發入伙紙逾1年的發展商,每年申報單位狀況,若出現空置逾6個月,則會被徵收雙倍差餉租值。 空置稅最快下月提交立會 據了解,一手樓空置稅的立法建議最快下月提交立法會。 運房局回覆本報查詢指,政府建議修訂《差餉條例》,要求獲發佔用許可證(俗稱入伙紙)達12個月或以上的一手樓,其發展商每年向政府申報單位的狀況。 如果這些單位在過去12個月內,有超過6個月的時間並未作出租用途,便會被視為空置單位,而發展商則要繳付「額外差餉」。至於該「額外差餉」則是以單位應課差餉租值的兩倍計算。 運房局強調,政府現正積極籌備有關立法工作,盡快向立法會提交立法的建議和條例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