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騙徒於前年冒認是赤柱大潭道豪宅「浪琴園」某單位業主,用偽造水費電話費及銀行月結單等,成功向財務公司申請到近一千萬元的按揭貸款,之後部分款項被存入任中介的男子及其母親的公司的戶口,母子被控洗黑錢罪,昨於區院被裁定罪名不成立。
還款彈票揭發事件
男被告羅家逸(卅五歲)及其母歐陽慕玲(六十三歲),同被控兩項洗黑錢罪,羅另被控一項企圖洗黑錢罪。案發於一六年三月,首被告介紹一名要按樓還賭債的客人,往財務公司盈基興業有限公司申請貸款,但盈基在批出一千萬後兩個月,因假業主還款期票「彈票」而揭發。警方發現,當中有二百五十萬元,最終被存入首被告的個人及次被告公司的戶口。
法官指即使盈基要到批出貸款後兩個月才知受騙,在處理申請時亦沒懷疑,而首被告作為中介人亦沒理由懷疑。而控方指首被告作為中介收費高達一百萬元,足證事情有詐,但法官認為這個收費客觀而言着實過高,惟並無證據顯示業界正常收費是多少。而次被告方面,法庭認為存入她公司戶口的是盈基發放貸款的支票,她亦無理由去懷疑那筆錢是犯罪得益。
案件編號:DCCC 517/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