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0-17
經濟日報
政府擬運用《收回土地條例》收購3類私人土地,包括逾450公頃的新界棕地、閒置高密度住宅地,以及3個市區寮屋區,望10年內建成單位供應,特首林鄭月娥呼籲發展商配合。
綜合政府過往公布的土地發展計劃,合共涉及約4,273公頃土地,而今年施政報告提出的收地及土地共享等新措施,若全部落實預計能釋出約907公頃土地(見圖),倘按土地供應小組諮詢預計,2026年前短缺815公頃計,或可填補未來7至8年的土地供應短缺。
曾強調要審慎使用收回土地條例的林鄭,在施政報告內花了大篇幅講述未來政府將引用條例收地,除了已公布的新發展區將會收地共700公頃,包括400公頃在未來5年內收地,更提出會針對3類私人土地,收地作公屋、綠置居、居屋,以及首置上車盤用途。
當中第一類用地為新界棕地,涉及450公頃,首階段會在今年底由規劃署就其中160公頃進行規劃。
壓縮研究程序 加快釋放棕地
為加快棕地的釋放,消息指負責接手作技術研究的土木工程拓展署會壓縮研究的時間,加快同步進行可行性及交通基建評估,以及壓縮除污工程評估等,目標是讓這些土地的房屋單位在10年內供應。
第二類則為,在各區分區大綱圖上,已規劃為「綜合發展區」或「住宅(甲類)」用途的高密度住宅發展用地,但閒置多年而未發展。當局現階段已物色10組尚未完成契約修訂土地,分布於九龍及新界西,在今年底展開技術研究可否作公營房屋,有機會研究引例收地。
最後一類則為油塘茶果嶺村、彩虹牛池灣村及黃大仙竹園聯合村3個市區寮屋區,合共7公頃用地,初步估計可發展6,300伙公營房屋或首置盤。
林鄭指,收回土地將百分百用作發展公營房屋,相信可滿足條例有關公共用途的要求,但不代表不會有被司法覆核的風險,亦呼籲發展商支持政府措施。
政府消息:當局不是「盲搶地」
政府消息人士亦強調,當局不是「盲搶地」,不會未有規劃就先收地,並且相信首置盤雖然在長遠房策納為私樓用途,但有關單位其實有相當資助成分,亦符合公共用途性質。
新地(00016)發言人表示,集團樂於參與土地共享先導計劃,亦願意主動配合政府在粉嶺北/古洞北、洪水橋收回農地興建公屋,願意提早交出該些已被規劃作興建公營房屋、社區設施及道路等的農地。新世界(00017)指,集團對各種能夠多管齊下增加土地及房屋供應的措施,均表示歡迎。會德豐地產常務董事黃光耀指,政府措施應該是希望加快釋放農地,認為最重要是要有個公平的機制處理,又相信本港屬於尊重私有產權的地方。
鄉議局主席劉業強指,擔心「盲搶」私人財產土地,會造成「滅祖滅鄉滅村」,又指收地價格與市場嚴重脫節,要求特區依法尊重私有財產權,提出合理收地價格。而立法會地產及建造界議員石禮謙表示,政府應該收地建公屋,但社會已經十分之分化,不應再向地產商開刀。
作者:余敏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