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ur browser does not support JavaScript! In order to see this website, please enable JavaScript!
我們偵測到您的瀏覽器不支持JavaScript!為了可以使用本網站,請開啟JavaScript!
十二月 21, 2025 星期日 天色大致良好 21° 71% 黃色火災危險警告

認收下屬121萬佣金 地產主管稱早訂協議

2019-03-12    星島日報
(星島日報報道)中原地產前高級營業主管,二〇一五年促成一宗逾六億港元的中環干德道半山豪宅「天匯」複式單位連車位的交易,但他涉嫌在當中非法收取「下線」地產經紀逾一百二十一萬元報酬,被控一項代理人收受利益罪。六十八歲前主管否認控罪,案件昨於區域法院開審。被告於警誡中指自己與「下線」訂下協議,如被告介紹客人予「下線」而成功交易,「下線」便須私底下從其佣金抽出部分作餽贈。   六十八歲被告陳裕發於二〇一五年初在中原地產任職營業主管,帶領一組三至四名的下線地產經紀工作,其中一名下線地產經紀為高級持牌營業員楊麗君。中原地產容許主管級別員工可以有獨立的個人佣金分配,即可以按成交的功勞比例,與下線地產經紀分配淨佣金收入,但必須向其直屬上司申請及簽批,而主管級別的員工不可以私底下向下線地產經紀索取或收取交易佣金。   於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中旬,買家鄭翔玲以逾六億元購入干德道三十九號「天匯」四十六樓(又稱八十八樓)A號複式單位及兩個車位。中原地產在此筆交易中的淨佣金收入為逾一千三百萬元。作為主管級人馬的被告從此筆交易中按主管佣金率計算獲得近一百六十八萬元佣金,而下線地產經紀楊麗君則獲得近三百三十三萬元佣金。   楊麗君收妥其佣金後,於二〇一六年六月透過銀行分行辦理轉帳,從自己的戶口匯款一百二十一萬九千六百三十九元至被告的銀行戶口,被告則沒有合法權限或辯解而收取該筆款項,作為參與中原地產代理服務的誘因。   被告被捕後在會面記錄中承認,楊慧君於二〇一五年初成為其下線地產經紀,被告與楊訂下協議,協議指若被告成功介紹客人給楊而達成交易,楊便要從她收到的佣金中,私底下再抽佣予被告。   被告亦承認涉案逾一百二十一萬元是涉案「天匯」單位成交並扣除稅項後,楊按照上述協議透過銀行轉帳支付予他。案件編號:區院刑事三三三——二〇一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