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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匯交易 前代理主管非法收佣受審

2019-03-12    經濟日報
【本報訊】中原地產的前高級營業主管涉於1宗逾6億元的豪宅連兩個車位買賣中,非法從1名下線地產代理營業員收受逾120萬元的佣金,他否認一項代理人接受利益罪,案件昨日開審。 與下線經紀分佣 須向上司申請 控方開案陳詞指,時任(工商舖)寫字樓部高級營業主管的被告陳裕發(68歲)於2015年晉升為中原營業主管,其中1名下線地產經紀為楊慧君。被告與楊於2015年12月23日促成一宗一手物業買賣,當天買家鄭翔玲簽署了3張臨時買賣合約,物業包括香港半山干德道39號天匯46樓(88樓)A號複式住宅,售價約為5.95億元,以及共約價值733萬天匯的兩個車位。 同月31日鄭簽署了物業買賣合約,在是次交易中,中原於翌年6月向被告發放了168萬元佣金,及向楊發放約334萬元佣金,楊亦於同日轉帳約122萬元予被告。 控方指中原規定,主管級別員工可以一般地產經紀的身份,與下線地產經紀分享佣金,但必須向其直屬上司申請和簽批,但當他與下線經紀分享佣金,便不可再賺取主管佣金;廉政公署調查主任於2017年2月拘捕被告。被告在警誡下承認於2015年初楊成為他下線地產經紀時,他與楊協議若他介紹客人給楊而達成交易,楊須從她佣金中私下交部分予他。 暫委法官:練錦鴻;案件編號:DCCC333/18;今續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