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3-07
星島日報
(星島日報報道)曾出現「退聯潮」的學聯內部分歧纏繞逾十年,最近又與社運組織內訌。學聯(簡稱「九樓」)早前以業主身分入稟區域法院,控告學聯社會運動資源中心所在地(簡稱「自治八樓」)被人非法佔用,欲全面收回「八樓」物業。而「自治八樓」成員昨沒有派員到場出席聆訊。司法常務官何展鵬昨按程序頒令學聯勝訴,下令學聯復擁八樓單位的物業管有權,任何人未得許可不得進入該單位。「自治八樓」成員則批評學聯,以建制手段來處理內部矛盾。
原告為以信託形式持有八樓物業的「學聯及學生活動基金公司」,被告為「九龍旺角彌敦道七百三十九號金輪大廈八樓A室」的佔據者。學聯的律師代表昨指學聯早已把傳票張貼於被告單位的顯眼位置,但被告並沒有派代表到庭出席聆訊,聆案官最終接納學聯收回物業的申請。
「自治7八樓」雖無派代表出庭,但有成員旁聽及在庭外拉橫額指學聯手法「官僚」。「自治八樓」在其官方網站指,他們對學聯的做法感到極之遺憾,亦認為學聯竟然選擇使用行政建制手段來處理群體內部矛盾,取消民主協商的基進可能。
香港專上學生聯會成立於一九五八年,學聯於一九八五年購入旺角金輪「八樓」單位作為會址,於一九九二年再購入旺角威特大廈「九樓」作為新會址。「八樓」一直在社運中擔任協助者的角色,堅持「反壟斷」並站作為社運後援的位置。惟「九樓」認為「八樓」缺乏監管且運作過於獨立,「八樓」則認為「九樓」缺乏社運面向,兩者持續出現分歧。
「八樓」與「九樓」共同確認「八樓」定位為「包容非主流學運參與者」,為有志抵抗社會建制但沒有加入任何政黨的學生及社運人士提供平台。「九樓」部分福利派代表於二〇〇六年提出把「八樓」改為福利品部,擅自修改會章,涉嫌剝奪「八樓」管委的權利,強行將「八樓」地位降級並在「九樓」的管治之下。「八樓」成員認為「九樓」不民主,長遠來說會削弱學聯的社會面向,便宣布實行佔領「八樓」及「自治」。
學聯代表最終在二〇一七年七月十七日一致通過決議案,決定收回涉案金輪大廈八A室單位的管理權,兩年後最終獲法庭頒令「八樓」成員未經「九樓」許可不得進入八樓單位。案件編號:區院雜項三九四——二〇一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