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3-06
經濟日報
【本報訊】女教友向退休牧師追討物業一案昨續審,主審暫委法官表示收到其認識的大律師兼教會高層電郵提及本案,原告質疑有影響法官之嫌,要求更換法官審訊。
官收大狀教友電郵 避席聆訊
暫委法官最終決定避席,案件將重新排期審訊。
暫委法官昨早甫開庭表示,清晨收到教會高層兼同為共用律師行辦公室的女大律師電郵,內容提及得知本案,要求法庭避免教會尷尬,雙方只求諒解。暫委法官表明電郵不會影響審理本案,惟原告一方質疑能否獲公平審訊,認為電郵內容有影響法官之嫌,要求撤換法官,重新排期聆訊。答辯一方則反對申請,認為法官不會受影響。
暫委法官聽取雙方陳詞後,最終接納原告申請避席,案件重新排期聆訊,答辯一方表明會就決定提出上訴。
原告黎驍敏(72歲);答辯人曾繼才(約80歲),為香港聖公會西九龍教區諸聖座堂退休牧師、其妻劉俠英及其妻胞妹劉俠賢。原告指退休牧師於04至14年間,以不同理由要求款項作醫療等用途,又令她將跑馬地一物業轉名予3名答辯人,遂追討業權及涉款62萬。
有法律界人士認為,任何人均不應去信法官指導如何判案,法官具專業知識判案,故做法極不恰當。
又指若法官或司法機構轉交信件作調查,有機會調查去信者是否涉妨礙司法公正。
暫委法官:林定國;案件編號:HCA14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