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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瞞擁「套丁地」騙資助罪成

2019-06-05    星島日報
(星島日報報道)年輕男警為大埔梧桐寨村原居民,被控於就學期間,兩度向學資處隱瞞因「套丁」而擁有的十二幅大埔土地,成功騙取逾十九萬港元資助。涉案男警昨於西九龍法院被裁定兩項欺詐罪成立。被告辯稱自己年少無知,無意詐騙,惟遭劉淑嫻暫委裁判官斥其證供自相矛盾,行為不誠實,更拒絕為被告索閱社會服務令報告。案件押後至六月十八日判刑。   劉官裁決時斥被告的證供前後矛盾,如稱自己並沒有直接參與和跟進有關土地買賣和興建丁屋的事宜,卻在不同的時間到大埔地政處和律師樓宣誓所擁土地和簽署有關興建丁屋的文件。官又質疑被告已於二〇一一年得悉自己擁有土地,但仍於二〇一三年向學資處遞交資助申請。被告對此回應:「我當時年少無知,地又未起好丁屋,我以為唔值錢,無報都唔影響學資處?結果,所以咪無報囉,我無心呃學資處。」官斥此解釋與被告堅稱他並不知道自己擁有土地自相矛盾,不合邏輯。   劉官指,專家確認被告所隱瞞的十二幅地總價值超過二百萬,已超學資處所設的資產上限。若被告申報所持土地,其申請必然不會通過,故判處被告行為不誠實,有意圖詐騙,使學資處蒙受損失,罪名成立。   辯方求情時指二十六歲被告古俊輝申請資助是想自我增值,後來亦加入警隊,又指被告母親為清潔工人,二人相依為命,故冀法庭可為其索取社會服務報告。官最終拒絕要求,被告須還柙看管。案件編號:西九刑事四四四〇—二〇一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