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ur browser does not support JavaScript! In order to see this website, please enable JavaScript!
我們偵測到您的瀏覽器不支持JavaScript!為了可以使用本網站,請開啟JavaScript!
十二月 20, 2025 星期六 天色大致良好 21° 71% 黃色火災危險警告

女大狀電郵法官讚被告 教友追物業案換人重審

2019-03-06    星島日報
(星島日報報道)高等法院昨發生女大狀「私訊」法官影響審訊事件。聖公會諸聖座堂退休牧師被指向女教友「呃食呃住」,騙得對方提供跑馬地物業予其夫婦自住,並借錢予小姨解財困,遭女教友入稟追討物業。審訊經傳媒報道後,有與案無關的女大狀昨凌晨一時突然向主審法官發電郵,稱讚牧師是好人、欲法庭保護教會聲譽云云,法官最終決定本案需由另一法官重審。有執業大律師直言「此風不可長」。   據了解,發電郵者為女大狀曾昭珍。據網上資料,曾自九四年起執業,主打民事和商業案件,與主審本案的暫委法官林定國出自同一律師樓Parkside Chambers。據悉,曾在律師樓只是「掛名大狀」,並無自己房間,已多年未有出庭打官司。曾昭珍曾任諸聖中學校董,現為諸聖座堂特選座堂牧區議員。本報昨致電曾的律師樓查詢,職員指曾昨未有到律師樓,着記者留下聯絡方法,惟至截稿前未有回覆。   案件三名被告依次為聖公會諸聖座堂退休牧師曾繼才、曾的妻子劉俠英和小姨劉俠賢。曾繼才被指在退休後以不同藉口,誘使原告人黎驍敏為他兩夫婦供住供食,並將一個跑馬地物業轉至牧師名下。曾繼才辯稱,涉事物業是原告人給他的贈禮。   曾繼才昨原定繼續作供,惟林官於昨凌晨一時在私人郵箱收到女大狀電郵。女大狀解釋曾繼才多年前身陷財困,向教會申請免息貸款又被拒,終獲原告善意相助,贈樓一事完全出於原告好意。女大狀又自責未有為曾牧師付出更多,擔心本案損害教會聲譽,希望「尋求法官閣下的智慧」,又謂雙方需要的不是公義而是和解。   林官徵詢控辯雙方意見後,在「少許不情願」下接納原告方的重審申請。林官特意以廣東話向庭上的原告人和被告人解釋原因,他強調法庭須保障司法獨立及公眾對司法獨立的觀感,又要維持與訟人對法庭能獨立判案的信心。林官不忘提醒雙方已然長者,可利用案件押後的時間尋求其他方式解決紛爭。   執業大律師陸偉雄拒絕評論個別案件,但認為任何人都毋須且不應「提醒」法官:「每一個人如果寫封信畀法官,叫佢用智慧去審案,會不必要地加咗壓力喺法官身上。」他強調此舉不但虛耗法庭時間和金錢,更可能招惹刑事調查「連累埋自己」。   案件編號:高院民事一四二——二〇一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