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島日報報道)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再捲入利益申報風波,鄭若驊丈夫潘樂陶被揭發去年底購入兩個半山豪宅,總價逾一億六千萬元,其中位於羅便臣道一號的低層單位疑以公司轉讓方式購入,涉避稅逾千萬,而鄭若驊未有向政府及行政會議更新申報。鄭若驊透過新聞秘書回應指,相關物業並非由律政司司長實際擁有,司長亦沒有實際利益,按規定毋須申報。有行政會議成員認為,鄭的做法在法律上沒有問題,但至於在觀感上會否有問題則要由當事人評估。
潘樂陶昨午向港台確認,他去年十二月五日,向海外註冊公司Palette Capital Limited,以七千八百八十萬購入香港註冊公司Polycool Limited,包括該公司擁有的羅便臣道一號中層複式單位連雙車位,在購入該物業前及購入物業後,潘樂陶說他與該海外註冊公司並無任何關係。查冊又顯示,他去年十月以個人名義,購入半山雅賓利大廈,成交價八千九百八十萬元。但兩宗買賣鄭若驊都未有在行會作出申報。
鄭若驊透過新聞秘書回覆,相關物業由於並非由律政司司長實際擁有,司長亦沒有實際利益,按照規定毋須申報。至於相關的離岸公司,鄭若驊並非該公司的股東或董事,亦沒有實際利益。律政司司長一直按照規定,就其作為政治委任制度主要官員及行政會議成員,作出相關的申報。
前公務員事務局局長王永平表示,若鄭若驊在丈夫物業沒有實質利益就不需要申報,但指鄭作為高層官員,又曾有住所僭建問題,即使今次做法依足規則,對誠信的觀感肯定已經有影響,認為她應該作出相關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