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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產代理:二人睇樓 卿卿我我

2019-05-30    經濟日報
處理涉案雍景臺物業交易的地產代理昨擔任馮的辯方證人,指曾目擊馮永業及陳婉玉兩人睇樓時卿卿我我,感覺兩人是情侶;代理又指馮與妻子於8年間買入10個物業,淨賺約2,400萬元。 指馮與妻賣樓賺2400萬 馮昨傳召時任利嘉閣地產代理吳鳳萍作供,吳稱約於2000年認識首被告馮永業,馮於過往曾透過她買入至少10個單位。馮於2004年首次帶同次被告陳婉玉一同睇樓,而吳感覺兩人有情侶關係,因睇樓期間不時看見二人卿卿我我。 吳供稱為陳處理的物業交易,均由馮負責安排,至於涉案的羅便臣道雍景臺單位,吳表示馮較早前往睇樓後,再安排陳於2004年9月23日前往睇樓,由於對方是熟客,故吳並沒有與馮簽署「睇樓紙」。 吳續指,她於2004年9月28日與陳簽妥臨時買賣合約,同日稍後,她收到馮的來電指:「陳小姐不太想要這個單位,惟有我替她接手。」 吳遂安排與業主更改買家,並供稱由於支票已交給了賣家,為免麻煩,於是她提議毋須取回支票,着兩被告自行處理。 吳又於庭上披露,根據土地註冊處紀錄,馮於1996至04年間與妻子透過買賣物業,10個交易中僅一次虧蝕,共淨賺2,397萬元。 吳於控方盤問時供稱,她於2004年7月為陳處理首宗物業交易時,已到過對方位於上環信德中心的辦公室,而她記得公司名稱有「Helicopter」字眼,但並不知道對方的職位。 她又稱沒有問過馮有關陳的背景,但曾自行搜查有關陳的事,並得知對方家族關係,包括她是陳婉珍的妹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