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經濟發展及勞工局副秘書長馮永業涉收受賭王何鴻燊姨仔陳婉玉51萬元利益案昨續審,陳作供時哽咽談及曾遭前夫家暴,遇上馮後自覺幸運;另外,兩人早年約會的合照亦被曝光。
陳又供稱已忘記如何處理涉案51萬元買樓訂金,因為將物業讓予馮後「已忘記這51萬。」
哽咽指難挽婚姻 需心理輔導
被控一項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罪的次被告陳婉玉(62歲)昨出庭自辯,提及與前夫的關係,陳供稱自女兒兩、三歲起,已遭前夫家暴,而陳於03年確定丈夫有外遇,兩人關係破裂。陳於庭上低頭哽咽指,曾經嘗試挽回婚姻,惟前夫沒有答應,她隨後一直需要接受心理輔導。
陳憶述,2003年透過何鴻燊外甥謝天賜介紹她認識首被告馮永業(55歲),陳於庭上盛讚馮細心、溫柔、有風度,相對之下,前夫則脾氣較暴躁,陳因此認為馮相當吸引,被問及跟馮在一起是否比較開心,陳回應指:「不是比較開心,我是很開心。」
被問及2003年12月的澳門表白之行,陳憶述當晚二人吃晚飯時有甜蜜對話,並有親密動作,陳亦保留了當年兩人乘搭直升機的機票,她表示因這是他們第一次一同離開香港,表達大家的愛意,故她保留機票留念。陳續指明知對方有家室,直至2016年兩人關係被傳媒曝光後才中止。
陳又提及與馮拍拖後,自覺很幸運、很開心,將精神心機都放在感情上,工作上則只做好本份便算。陳又指知道馮喜歡睇樓,因此為爭取時間見他,便陪同他一起睇樓,更成立公司作投資物業之用。
被稱「馮太」開心 因無法成真
其代表律師指她在2004至15年間共買入30個物業,陳坦言「不記得,買了很多,沒有數過」。被問及睇樓時不時被稱「馮太」,陳對此感開心,「因我知我沒有機會做馮太」。陳又進一步解釋,知道丈夫有第三者的話妻子會很辛苦,因此她早於一開始便告訴馮,「雖然我破壞了別人家庭,但我一定不會叫他離婚」。
被問及涉案的羅便臣道雍景臺單位交易,陳供稱是按馮指示購入單位,其後馮表示他亦想買這個物業,陳遂讓他購入,至於她已支付的51萬元訂金,即本案所指的利益,陳則表示她不記得有否與馮商討如何處理,因為當馮表示接手後,她「已忘記這51萬。」法官:游德康;案件編號:DCCC761/18;今續審。
撰文 : 楊詠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