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2-29
經濟日報
房委會以市價42折出售長沙灣的綠置居麗翠苑,昨日起至下月10日接受申請。
有申請人因未有按申請表要求,到屋邨辦事處蓋印或核實資格,無法交表;亦有未能成功購買今年居屋的綠表申請者,到交表一刻才知做漏了手續,同樣不能交表,大歎白走一趟,批評房委會簡化申請手續的指示不清晰。
首日不踴躍 指示被批不清晰
麗翠苑首日接受申請,在觀塘建生廣場新開設的辦事處,早上8時起收表,首小時未見有市民交表,9時過後才陸續有人交表,但人數不多,大部分人更是白走一趟。
廖先生是房協轄下項目筲箕灣明華大廈的住戶,早前曾遞綠表申請但未能成功購買今期居屋,因符合綠置居申請資格,故毋須重新遞表及繳付申請費,但需親身到觀塘辦事處遞交或郵寄「有關簡化綠表申請者的申請安排」回條,以再次確認有關申請在今期綠置居繼續有效。
惟他昨日到場後得悉,回條上未獲房協職員簽署確認,無法交表,結果白走一趟,選擇稍後以郵寄方式重新遞交確認資格的回條。他批評房委會的指示不清晰,認為房協出租單位住戶的申請手續比公屋戶更複雜,冀房委會加強向申請者解釋申請手續。
欠屋邨辦事處簽署 未能遞交
同樣未能成功購買今期居屋的綠表申請人、房委會轄下公屋安達邨住戶梁太,情況與廖先生相若。她誤以為自己需親身到觀塘辦事處遞交簡化手續回條,到場後經職員解釋,得知回條在獲房署職員的核實資格後,應直接在所屬屋邨辦事處遞交。
白走一趟的還有大圍公屋戶劉小姐,她原以為只可在觀塘辦事處遞表,但因申請表格欠缺所屬屋邨辦事處的簽署,而未能成功遞表,亦在職員告知下始知申請表可經屋邨辦事處轉交,毋須專程前來。
麗翠苑只供綠表人士申請,包括公屋租戶、已通過詳細審核,及持有有效「綠表資格證明書」的公屋申請者等,申請表上的申請須知有列明不同資格申請者的交表地點(見表)。
房屋署發言人表示,截至昨午5時,位於觀塘的綠置居銷售小組辦事處累計派出約共13,300份申請表,並累計約有10,300人次到該處參觀建築模型和展出的資訊。
撰文 : 陳曉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