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2-25
經濟日報
【本報訊】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年初透露,持有3個涉僭建物業。
屋宇署昨指,署方在執法上的政策,是要求業主盡快糾正違規情況,鄭已主動委任認可人士清拆,故署方未有考慮檢控業主。
鄭今年1月上任後被揭發屯門海詩別墅涉僭建後,她隨後透露另持有3個物業涉及僭建,分別位於淺水灣、沙田及火炭。
屋宇署昨回應傳媒查詢指,鄭在今年1月已就相關單位僭建物,向屋宇署提出糾正工程方案,並把物業還原至批准圖則的狀況。有關糾正工程已分別在今年2月及4月完成。署方強調,一般情況下,不會就是否有人違反《建築物條例》進行刑事調查,除非有《建築物條例》下的註冊建築專業人士,涉嫌參與僭建物的興建等。
對於刑事檢控專員上周發聲明,指徵詢獨立法律意見後,決定不就鄭屯門別墅僭建作檢控。大律師公會執委會委員沈士文昨出席電台節目時指,刑事檢控專員就僭建案作詳細解釋,並尋求獨立法律意見,做法是「好好的示範」。
大律師公會 質疑UGL案
相對於前特首梁振英UGL案,沈質疑梁作為現任全國政協副主席,加上當中涉及龐大金額,案件規模大且涉及的人物敏感,為何沒有相同處理手法。
沈又指,鄭具雙重身份,除了作為政府法律顧問外,更是維護社會公義及公眾利益的守護者,若案件涉政府官員或與政治相關,應按照慣例尋求獨立法律意見。若鄭單憑自己判斷作決定,會令公眾對刑事司法制度,及法治失去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