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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自揭與陳婉玉13年情 常伴睇樓

2019-05-28    經濟日報
前經濟發展及勞工局副秘書長馮永業涉收受賭王何鴻燊姨仔陳婉玉51萬元利益案,馮昨出庭自辯揭與陳至被捕時譜出13年情,馮又稱向來喜歡投資物業,陳為見他故常陪他睇樓及加入投資,馮為免陳承受過高風險才接手涉案雍景臺單位。 首被告馮永業(55歲)及次被告陳婉玉(62歲)分別被控公職人員接受利益等3項控罪,控方昨完成舉證,法官裁定所有控罪表證成立。馮出庭自辯,提及自2003年12月向陳表白後,兩人開始拍拖。馮坦言很照顧家庭,因此下班後多數立即回家,晚上活動除了偶然打網球外,「最多就是睇樓」,並介紹陳投資物業,「她本來不是很想投資,只是想多點時間跟我在一起、見我。」 馮形容,陳對香港物業市場完全不了解,但非常信賴他,因此曾提議兩人共組投資公司,但他拒絕,但仍會代為物色合適的物業。 辯方其後提及陳於2004年7月,以公司名義購入半山翡翠園一單位,馮解釋因當時陳表示有興趣投資物業,而馮認為翡翠園單位值得投資,遂為陳還價後,將單位轉介予陳,並叮囑相熟經紀Maggie要給予陳佣金折扣。 稱陳投資獲利 不用馮還訂金 馮續指,2004年9月再先後介紹陳購入半山寶雲閣一個單位,及涉案的羅便臣道雍景臺單位,陳事後向馮表示「一口氣買3個(單位)那麼多」,馮有感陳覺得有風險,因此提議代為接手雍景臺單位。 馮解釋,當時他知道陳已簽訂臨時買賣合約,並已透過支票支付51萬元訂金,於是馮要求Maggie代為修改買家,至於陳已支付的訂金,馮供稱,他當時向陳表示會歸還,但陳指翡翠園單位將成交,且會賺錢,陳想將獲利與馮分享,最終因陳於翡翠園單位中獲利120萬元,因此當是「打和」,着馮毋須還款。 馮強調沒想過該51萬元訂金會是賄款,而他所有涉及港聯的公務來往,均由何鴻燊的外甥謝天賜出面,他從未與陳談及有關直升機業務及與其公職相關的事。直至2005年5月,港聯直升機去信政府要求下調直升機坪租金,馮看到信件由陳簽署,始知道陳是該公司的執行董事,他形容自己當時亦感到意外,而他知悉陳的職位後,並無向上司申報。 法官:游德康;案件編號:DCCC761/18;今續審。 撰文 : 楊詠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