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島日報報道)馮永業於一六年十一月三日被廉署拘捕後,先後向廉署錄取四份警誡錄影會面影片,合共長達五小時三十分鐘,但控方決定不會作為呈堂證物在庭上播放,只應辯方要求昨傳召廉署首席調查主任李景成出庭,供辯方資深大狀謝華淵盤問,李披露,馮永業在首次錄影會面中,直認他與陳是男女關係,二人有如「夫婦」般,「除咗沒有名分」,並強調是一段「好長?關係,已經有十幾年,真係好好?朋友」。他與陳的親密關係「唔敢俾老婆知」,但他強調,「愛情?發生同公務係無關係」。
李景成表示,當他於廉署拘捕行動當日,他向馮第一次警誡錄影會面中,問及馮涉及的貪污及身為公職人員行為失當時,馮便「爆出」與陳是「男女關係」,形容兩人是親密關係,馮還稱他在十多年來買過很多物業,兩人用同一個地產代理。
馮在第二次會面紀錄中指出,他喜歡每兩年搬一次屋,但他會不偏不倚地處理政策,不會偏袒或優待任何人。
李景成續同意控方資深大律師黃佩琪所指,馮在首次錄影會面時,廉署並不知道任何雍景臺買入的資料,亦不知道當中牽涉五十一萬元臨時訂金,因當時尚未有相關證據,直至當晚再搜查時,才檢獲涉及雍景臺交易文件。而馮於被捕翌日,即一六年十一月四日下午才向廉署錄取第二份會面紀錄,馮最初否認〇三年開始與陳做朋友,後來又改口承認。
馮永業昨自辯時透露,他自去年九月遭廉署正式落案起訴後,遭僱主終止僱傭合約,現時無業,目前仍與程淑儀為夫妻關係,兩人育有一名女兒,現於英國讀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