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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廈改過渡性房屋 或准無窗戶及廚房

(星島日報報道)為了善用土地資源,《施政報告》正式宣布重啟活化工廈計畫,限時三年內再接受業主申請改裝整幢工廈,並免收地契豁免書費用,但注入新增條件,要求申請者在完成改裝工廈後,將一成樓面面積用於政府指定的用途。當局亦正式容許業主改裝整幢或部分工廈樓層用作過渡性房屋,並建議作出寬限,不會要求單位設有一般住宅所須的廚房。特首林鄭月娥形容,工廈活化一直是政府的工作,今次首次與土地房屋「掛鈎」,讓工廈可以整幢改裝,希望能解市民的燃眉之急。地產界人士指出,活化令工廈大增值,租金收入增加,屬於業主與政府雙贏局面。   特首林鄭月娥早年任發展局局長時,曾推出活化工廈政策,但僅批出合共一百二十四宗改裝整幢舊工廈及重建工廈的申請,成效一般。不過,當局經檢討後,林鄭月娥昨日在《施政報告》宣布重啟工廈活化計畫,並加入新措施,容許改裝整幢工廈作過渡性房屋用途。 她表示,地政總署將於限時三年內接受業主申請改裝位於「商業」、「商貿」及「工業」地帶內而樓齡為十五年或以上的整幢工廈,作符合規劃的用途,並免收地契豁免書費用;有別於首次推出的活化計畫,當局建議加入額外條件,即申請者須在完成改裝工廈後,將一成樓面面積用於政府指定的用途。 為推動業主重建一九八七年前落成的工廈,當局打算延伸現時在部分「住宅」地帶內適度提高最高住用地積比率的規劃政策,在位於主要市區及新市鎮的非「住宅」地帶內,容許相關工廈重建項目可放寬最高核准非住用地積比率,上限為百分之二十。 至於活化工廈至過渡性房屋,業主如利用已經或即將整幢改裝位於「商貿」、「商業」、「綜合發展區」及「住宅」地帶的工廈作非工業用途,並在改裝後將整幢或部分樓層用作過渡性房屋,政府會彈性處理規劃及樓宇設計等規定,並免收作過渡性房屋用途的地契豁免書費用。 政府消息人士表示,為了可協助正輪候公屋或居於惡劣環境人士,政府在地政及規劃方面會有所放寬,包括不會要求單位設有廚房等。他又表示,日後或會放寬《建築物條例》,只要工廈業主能於四邊通風的樓面,闢設合理大小的交誼共享空間,供過渡屋居民使用,或可批准於工廈樓面中央,建無窗的過渡屋單位。不過,如果業主在五年後不再提供以改裝的工廈為過渡性房屋用途,亦不可將單位當住宅用途出租。 另外,《施政報告》提及,部分工廈業權分散,業主未必能於短期內就改裝整幢及重建工廈達成共識,政府會推出多項措施善用工廈資源,包括於初步為五年的設定期限內,放寬申請地契豁免書,讓符合規劃要求的文化、藝術及創意產業,不用另行申請地契豁免及繳交豁免費的情況下,可於現時工廈個別單位內運作。 老牌地產商協成行董事總經理方文雄表示,新措施合理,發展商將工廈九成樓面活化商廈或酒店,租金收入增加,政府亦獲得一成樓面作其他用途,措施令政府與業主雙贏。事實上,以旗下活化工廈為例,現時有超過一成樓面租予非牟利機構的,比比皆是,租金收入雖有影響,但極之輕微。他表示,目前正等待政府定出細節,集團旗下工廈將重啟活化。 本身持有全幢工廈的投資者蔡志忠表示,新政策屬於突破性,除了全幢工廈繼續作活化,亦放寬工廈分散樓面,有利於整體工廈市場,相信會帶動未來的售價。高力國際副常務董事胡孝直認為,政府既然推出新政策,相信在執行及闖關時,亦不會有太大的刁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