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0-11
明報
【明報專訊】為紓緩短中期「土地荒」,特首林鄭月娥昨在《施政報告》提出備受爭議的公私營合作機制,釋放發展商或地主的新界農地土儲,並命名為「土地共享先導計劃」,預計最快明年上半年推出。根據計劃,地主可向政府申請「土地共享」,所涉及的新增樓面面積,須將不少於六成至七成用作興建公營房屋,並以資助出售房屋為主。
明報記者
政府曾表示,發展商在新界擁有不少於1000公頃的農地儲備。林鄭月娥昨表示,過去5年,城規會審議20多宗涉及改劃新界土地發展私人屋宇的申請,總面積約40公頃,但因基建配套不足、規劃考慮因素或地區人士反對,只有7宗獲批,涉及總面積約18公頃,估計可提供約2800個私營住宅單位,遠比公營房屋的發展密度低,反映土地資源未用盡。
她表示,可透過「土地共享先導計劃」,在短中期釋放上述土地,滿足公、私營房屋的需求。根據計劃框架,發展商若有意參與「土地共享」,需要清楚說明如何透過提升基建、地積比率、改劃土地用途等方法,在其私人土地內帶來相當數量的住宅單位,而且申請所涉及的新增樓面面積,必須將不少於六成至七成用作興建資助出售房屋,即居屋、首置上車盤或綠置居單位。
私樓部分付市值地價
政府消息人士舉例,一幅新界農地獲城規會批准可建10萬平方米私宅,若發展商參與有關計劃,提出興建100萬平方米的住宅樓面,「新增樓面面積」為90萬平方米,當中六成至七成作資助出售房屋,餘下的才可興建私樓;而私樓及商業樓面部分需繳付市值地價,但資助出售房屋樓面則可豁免補地價。消息人士形容有關條款「偏辣」,「不是個個發展商覺得很吸引」。
基建惠社區 地價中扣減
消息稱,若發展商提出興建的基建惠及社區,例如建設道路、排污系統、供水管等,可從地價中扣減;若基建設施涉私人土地,政府亦可協助收地。消息又透露,若申請項目的公營房屋比例愈高,獲批的機會愈大。另計劃會有申請年期,政府需要的土地亦有限額,這可讓地主或發展商盡快提出申請。
被問到一些私人發展項目如恒基的大埔蕉坑項目或會德豐的大埔洞梓項目(見另稿),若參與計劃是否有較高機會獲批,消息稱需視乎項目詳情,但若項目已獲城規會批准,「只是修改增加發展密度」,料獲批機會較高。對於外界質疑是向發展商妥協,林太說「我可以斬釘截鐵 ,市民利益一定不會被犧牲」。
首置盤中位價590萬 綠置240萬
至於現有資助房屋項目,林太昨日公布市建局馬頭圍道首置上車盤項目、以及長沙灣東京街綠置居項目的售價水平,首置盤售價中位數為590萬元,而綠置居售價中位數則為240萬元。她又提出重建房協老舊屋邨,除改撥一幅位於啟德的用地給房協用作重建樓齡達53年的真善美村外,亦提到真善美村完成重建後,在原址重建樂民新村,以更善用現有公營房屋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