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產建設商會就新盤招標發出指引,但豪宅定義引起爭議。商會昨日再發新指引,招標單位面積由原有1,076平方呎以上,放寬至753平方呎或以上的3房戶。一手住宅銷售監管局指,會密切留意銷售情況。
新盤濫用招標惹來政府關注,地建會早前便有意約束會員自律,並在5月9日發出指引,當中規定實用面積不少於1,076平方呎(100平方米)的分層單位,或者獨立屋、洋房及特色戶(複式戶、頂層連天台等)才能夠透過招標出售。
3房須為睡房 儲物房不計
由於指引公布後,有部分發展商認為過於嚴格、要求放寬豪宅定義,地建會經討論之後,昨日發出新指引,放寬可以招標的單位要求,最遲於6月1日全面落實。
除了原本容許面積不少於1,076平方呎單位可以招標外,加入不少於面積753平方呎、3個睡房或以上(依照建築物條例的定義)的分層單位,亦容許可以招標出售。
至於其他招標文件需要上載項目網站,以及提交銷監局,而成交紀錄冊需要更新,以反映單位成交價及買家最終選擇優惠條件的要求則維持。
地建會執委會主席梁志堅解釋,新指引提及的3房定義屬於真正的睡房,儲物房或工人房等不計算在內。他又指出,之前有個別會員有若干疑問,但現時已經達成共識,亦沒會員反對上述準則,強調地建會已經做了很多工夫,相信業界會自律,如果仍然犯規,則屬自取其咎。
銷監局:密切留意銷售情況
銷監局指出,政府會繼續密切留意以招標形式出售的一手樓的銷售情況,並會按需要採取任何可行措施,令招標發售的透明度與以價單形式公開發售的一手樓看齊。
至於發展商則歡迎新指引,長實(01113)執行董事趙國雄則指,新指引可增加新樓盤銷售透明度,保障買家權益,強調集團會全力落實地建會的指引。
不過,港大房地產及建設系主任及講座教授鄒廣榮指出,現時《一手住宅銷售條例》下就新盤招標的規管寬鬆,地建會發出指引是希望透過自律令到政府不會修例、加強監管,但他認為現時難言政府會否「收貨」。
鄒廣榮指出,招標賣樓本身並非一個問題,關鍵是銷售透明度降低,釋放出的市場信息少於價單賣樓,違反規管一手銷售的原意。規管豪宅與否的定義並不是最關鍵,關鍵是需要發展商在招標的同時,公布所有價錢以及優惠條款,盡量提高透明度。
撰文 : 余敏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