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2-22
經濟日報
【本報訊】政府鼓勵民間團體善用空置政府用地,包括作過渡性房屋之用。發展局推出資助計劃,協助復修空置官地並作社會用途,每個項目最多資助6,000萬元,會採用先到先得原則。
供慈善機構等申請 先到先得
該資助計劃在昨日正式接受申請,政府為計劃所承擔的總額約10億元,會為成功申請使用空置官地的機構提供財政資助,以支援復修工程,使空置用地在復修後適合使用。有關工程可包括斜坡加固、地盤平整、鋪設污水渠等。
申請人需要是註冊的慈善機構,又或者以社企形式運作等,並且須先按照現有機制下,獲地政總署或有關當局原則上批准租用空置政府用地。
善用空置官地 推短期措施
申請提交發展局主持的跨部門評審委員會審批後,會盡量在半年內完成審批,並盡快通知申請者。
至於一般空置用地的使用申請會以先到先得形式處理,若同時間有超過一份申請,則會視乎申請有否獲政策局的支持。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陳帆昨日亦指,由於覓地建屋需時,政府在推行長遠的房屋政策和措施以外,會協助和促成各項由民間主導和推行的短期措施,增加過渡性房屋供應。
現時地政總署的「地理資訊地圖」網頁以分區形式列出約850幅空置政府用地及其基本資料,供非政府機構考慮以短期租約形式申請租用作社區用途,包括過渡性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