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5-23
經濟日報
【本報訊】投資者利用近親內部轉讓以「自製首置」避稅,運輸及房屋局發言人指,若進一步收緊豁免安排,憂慮會誤中副車,影響換樓人士,強調須審慎考慮。
運房局發言人指,在新住宅印花稅措施下,若代表自己行事的香港永久性居民在購買住宅物業時,並無擁有任何其他香港住宅物業,購買單一住宅的成交便可按第2標準稅率繳納印花稅(即未加辣前的稅率)。
憂誤中副車 換樓客也受限
該買家只需申報在購買有關住宅物業時,是否擁有任何其他香港住宅物業,毋須申報是否曾經擁有,或者何時出售物業。
如進一步收緊豁免安排,例如規定只有從未在香港擁有住宅的方可獲得豁免,政府擔心,可能會誤中副車,包括換樓人士、過去曾售出唯一擁有的住宅物業,但現時因個人或家庭原因需要重新購入住宅物業作自用的香港永久性居民等,政府必須審慎考慮。
另外,近期多宗「1%業權成交」,引起關注新盤組合票、發水票問題,消費者委員會認為,組合票做法會影響市場對樓盤需求信息的真確性,亦對未有動員其他人幫手入票的準買家不公平,令他們的中籤機會被削弱。消委會亦提醒準買家,選擇以此形式入票前,要考慮物業歸屬的風險問題,及他日轉名或除名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