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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月 21, 2025 星期日 陽光充沛 21° 77% 黃色火災危險警告

黃遠輝:NGO助配對 確保不變「劏房盤」

未補價單位分租的優化安排,焦點之一是容許NGO安排配對。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主席黃遠輝認為,NGO可負責把關,確保居屋不會淪為「劏房盤」;然而有NGO認為機構角色不像地產中介,除了租賃也負責租戶調解及服務支援,恐未必有足夠資金及專業人士,協助推行計劃。 在現行做法,倘業主和租客獲准參與分租計劃後,雙方可自由配對,也可透過地產代理完成租賃。黃遠輝指在優化措施下,單位容許分租予多於1個家庭,業主也未必要居於單位內,這或引伸出多個問題,包括會否有租戶把單位再私下分租並牟利、而業主又會否把單位劏出多個房間等,影響居住質素。 人均居住面積 難設限 黃認為由NGO協助分租,可負責安排合適家庭「共住」,料每個單位也得以配對約2至3個家庭,不會過量。然而他指集思會上也有委員提出,能否就單位的人均居住面積設限,或設入住家庭上限,保障居住環境;惟他認為每個單位面積及間隔不同,實施起來太複雜,未必成事。他又稱,現時業主放租單位的門檻之一,要擁有單位業權滿10年,他認為這門檻不應放寬,確保資助房屋資源有效運用。 房委會委員柯創盛期望,放寬由NGO分租單位可增加效益,包括受惠租戶除了得以解決短期住屋問題外,亦有社福服務支援。 NGO:憂欠資金人才 不過有份營運社會房屋的樂善堂總幹事劉愛詩,關注到NGO的工作責任比地產中介大,要多從租戶的支援角度去出發,除了進行租賃配對,也要處理租務糾紛,以至日後協助調解或重新編配單位等情況。她憂慮NGO的專業人士有限,未必可以逐戶勘察單位是否符合消防及僭建等法定要求,也未必有足夠經濟資源,協助分租計劃。 她盼政府推出計劃前先諮詢NGO意見;並引入規則,為租金水平和人均居住範圍設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