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2-20
明報
【明報專訊】西環觀龍樓2016年發生釀成4死的縱火案,死者包括一家三口和患抑鬱症的獨居漢,雙方分別住在同層的相對單位,曾因噪音問題引起紛爭。死因庭昨裁定,墮樓男戶主死於不幸、兩妻女死於不合法被殺、獨居漢死於自殺。死因裁判官建議房協檢討調遷政策,並對房協前職員處理紛爭時「袖手旁觀」感到驚訝。
房協:研究判辭及跟進
房協發言人表示,會研究死因庭判辭及跟進,現行調遷政策主要是協助健康或家庭狀况需調遷的租戶,有既定程序處理投訴,租約條文規管違反租約的住戶等(見另稿)。
戶主裁死於不幸 獨居漢裁自殺
死者黃志强(終年26歲)居於觀龍樓D座13樓一單位,其妻女吳倩欣(終年25歲)和黃依琳(終年3歲)在案發前數日持單程證來港同住;另一名死者許偉忠(終年63歲)獨居,住在對面單位。
死因裁判官高偉雄表示,相信黃志强因火災爬出外牆逃離時,「跣手」墮樓致身體多處受傷死亡,裁定他死於不幸;吳倩欣和黃依琳在案發單位內遭人縱火,吸入大量濃煙致死,裁定兩人死於不合法被殺。另外,許偉忠的血液沒有大量一氧化碳血紅蛋白,故非吸入濃煙致死,相信是自焚時燒死,裁定他死於自殺。
倡房協可強制租戶調遷
高官表示,事發於公共屋邨的兩個單位,香港居住環境擠迫,聲音投訴常見,雖不知許偉忠對聲音有多敏感,但鄰居的聲音令他困擾,許曾稱暴力解決;即使許的投訴沒有理據,只要許不願意搬遷,房協也無法要求他調遷,職員只能提醒其他住戶自求多福,情况絕不理想。高官建議,房協檢討調遷政策,若租戶不合理對其他租戶造成滋擾,房協可主動要求該租戶強制調遷。
另外,高官引述房協前職員供稱,知道許偉忠曾說不想傷害黃家的人,但前職員認為此事毋須報警,直斥態度「袖手旁觀」,令人驚訝。高官認為,該職員作為大廈管理人,許偉忠明言危害他人安危,即使報警未能解決噪音事宜,但可令許警剔。
高官總結證供指出案情,許偉忠鎖定對面單位的母女是噪音源頭,而於2016年7月16日凌晨1時許,吳倩欣與許偉忠爭吵,黃志强則在洗澡,其後有人將天拿水潑入黃家的單位及縱火,兩母女逃生不果,黃志强則爬出外牆後墮樓,估計許偉忠看見消防員到場救火後,自潑助燃劑自焚。
【案件編號:CCDI-569-57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