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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滙被控違一手例 最高可罰50萬 議員:處罰太輕 新地:正研究指控

2019-05-18    明報
【明報專訊】新盤早前過分招標引起社會關注,運輸及房屋局長陳帆上月中明言就個別涉招標新盤立案調查後,一手銷監局昨採取行動,向大埔白石角雲滙的發展商新地(0016)作出檢控,項目涉嫌沒有在成交紀錄冊列出完整支付條款下涉違反一手銷售新例,如定罪最高可判處罰款50萬元。新地回應指正研究有關指控,有立法會議員則指違規罰款太低。 明報記者 林可為、甘潔瑩 本報上月1日報道,今年首季新盤市場錄逾5500宗成交,近三成是透過招標、即在沒發價單下售出,有關單位除包括豪宅外,亦包括相當部分中小型單位,因而引起社會極大迴響,運房局上月表示已掌握案例,並立案調查有關發展商。 直至昨日,運房局轄下銷監局公布,有發展商招標發售新盤時,成交資料透明度不足,涉嫌違反一手銷售新例第59(1)(g)、及第59(6)條,即未有全面披露成交單位的支付條款(包括售價的任何折扣,及就該項購買而連帶提供的贈品、財務優惠或利益),並已向有關發展商作檢控。 銷監局指未全面披露支付條款 局方表示,有關新盤位於大埔白石角,涉嫌於今年3月22日銷售有關發展項目後,沒有在成交紀錄冊列出支付條款的完整資料;案件已排期於7月9日在觀塘裁判法院聆訊。根據法例,若一經定罪最高可罰款50萬元。 新地重申重視銷售手法合規 新地證實,旗下大埔白石角雲滙被控違規,並於昨晚回應時稱,指現階段正研究有關指控,會密切跟進事件;並重申集團一向重視銷售手法符合法例規定,讓買家清晰掌握售樓資訊及程序,確保買家權益。 資料顯示,雲滙共兩期自今年2月底至今,透過標售累沽約715伙;據成交紀錄冊內的支付條款,其中兩項,包括印花稅現金回贈的金額相等於樓價介乎3%至24%,以及提前付清樓價現金回贈,上述兩項均沒有列明買家可獲得的具體回贈幅度。 雲滙兩個多月招標累沽715伙 另外,銷監局昨日起在電台播出宣傳聲帶,提醒準買家如入標購買一手單位,出價前要參考項目成交紀錄冊,掌握同類單位成交價、回贈和優惠,並要留意有關回贈或會影響按揭成數及金額;買家須在考慮清楚後才入標,因為倘若中標後才決定放棄購買單位,會被沒收訂金。 議員促請中小型單位禁招標售 對今次當局向大型發展商採取檢控行動,立法會議員尹兆堅表示,在出現大量「細價樓」以招標方式銷售,以及不按一手銷售新例和指引行事後,銷監局今次檢控行動雖然姍姍來遲,但「遲到好過無到」,做法正確。 尹續指出,地產商標售新盤,對購買中小型單位或細價單位的消費者極不公平,甚至是剝削,因發展商經常藉各種手段,製造不公平交易環境,亦不提供準確資訊;此外,是次採取的檢控行動,最高罰款50萬元,刑罰太輕,尹促請政府亦應盡快修例加重罰則,同時規定中、小型單位必須受監管,禁止以競投取代發明確價單的方式出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