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5-30
經濟日報
【本報訊】恒地(00012)將大角咀嘉善街舊樓分為6宗強拍申請,土地審裁處曾要求以一個整體地盤來拍賣,但發展商近期統一其中一個地盤業權,法庭重新下判辭稱會獨立批出強拍令。
該嘉善街項目合併地盤達1.97萬平方呎,可建樓面約18.1萬平方呎,發展商於2013年分拆提供6宗強拍申請,法院在去年底就嘉善街16至18A號舊樓地段判辭中,認為6宗申請屬於同一地盤,須待6宗申請完成審訊後,才能夠以評估整體地盤的重建價值,不應該以嘉善街16至18A號單獨重建價值為拍賣底價,決定暫時中斷聆訊。
土地審裁處 曾阻分拆
法院鑑於個案近期有兩方面新進度,故此決定重新下判辭。首先,去年審訊期間涉及嘉善街8至14A號、20至26A號合共4宗個案,已經由發展商自行完成收購,另一宗位於28至30A號的申請則在審訊中。
不過,恒地在今年1月成功收購嘉善街28至30A號餘下業權,中止強拍聆訊,令原本待批強拍的16至18A地盤,再不能夠與其他地盤合併拍賣。
其次,今年3月份,另一位裁判官在相關的強拍申請判辭中,釐清按照強拍條例,法院無權在申請人反對下將不同地段合併計算,而所謂供拍賣的物業亦應只是考慮該地段自身的潛在重建價值,因此法官認為,缺乏理據不就嘉善街16至18A號獨立地段頒發強拍令。
檔案編號: LDCS28000/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