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2-13
經濟日報
工廈活化計劃 擬明春接受申請
【本報訊】政府重推工廈活化政策,計劃明年年初開始接受申請,包括容許放寬非住宅用途的工廈重建可額外多20%樓面,但須在2021年10月前獲城規會同意,而改裝方面則加入過渡性房屋。
活化政策涵蓋6項措施
發展局文件指出新的工廈活化政策包括6項措施:(一)為期3年就全幢工廈改裝免收地契豁免書費用。(二)鼓勵住宅地帶以外工廈可容許放寬地積比率20%重建。(三)加入過渡房屋作全幢或局部活化用途。(四)作指定文化藝術、創科等用途。(五)局部改裝作電訊機樓或數據中心用途。(六)擴闊倉庫可作物料回收中心等用途。在批准工廈重建獲額外20%樓面措施之中,政策規定有意參與的業主,須在2018年10月起計3年內,向城規會提出申請。